小柴胡颗粒(九薬)

商品介绍

  • 商品名称小柴胡颗粒
  • 品牌名称九薬
  • 通用名称小柴胡颗粒
  • 生产厂家北京九龙制药有限公司
  • 包装规格4gx12袋/盒
  •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03408

规格含量

  • 4gx12袋/盒

图文详情

  • 小柴胡颗粒(九薬)包装主图
  • 小柴胡颗粒(九薬)主图

说明书

温馨提醒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
药品名称 小柴胡颗粒
通用名称 小柴胡颗粒
商品名/品牌 九薬
主要成份 柴胡、半夏(姜制)、黄芩、党参、甘草、 生姜、大枣。辅料为糊精。
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;气微香,味甜。
功效与作用 用于外感病,邪犯少阳证,症见寒热往来、胸肋苦满、食欲不振、心烦喜呕、口苦咽干。
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,一次2~4克,一日3次。
副作用 尚不明确。
禁忌 尚不明确。
注意事项 1、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 2、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。 3、风寒感冒者不适用。 4、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5、儿童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6、发热体温超过38.5℃的患者,应去医院就诊。 7、服药三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 8、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9、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10、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11、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2、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贮藏 密封。
有效期 24 月
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03408
生产企业 北京九龙制药有限公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