硝酸咪康唑乳膏(科田)

商品介绍

  • 商品名称硝酸咪康唑乳膏
  • 品牌名称科田
  • 通用名称硝酸咪康唑乳膏
  • 生产厂家湖北科田药业有限公司
  • 包装规格20g/支
  •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3625

规格含量

  • 20g/支

图文详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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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书

温馨提醒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
药品名称 硝酸咪康唑乳膏
通用名称 硝酸咪康唑乳膏
商品名/品牌 科田
主要成份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.02克,辅料为羟苯乙酯、十八醇、白凡士林、单硬脂酸甘油酯、硬脂酸、液状石蜡、吐温-80、甘油。
性状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或类白色软膏。
功效与作用 由皮真菌、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、指(趾)甲感染,如:体股癣、手足癣、花斑癣、头癣、须癣、甲癣;皮肤、指(趾)甲念珠菌病;口角炎、外耳炎。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球菌有抗菌作用,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。
用法用量 1.皮肤感染:外用,涂搽于洗净的患处,早晚各一次,症状消失后(通常需2-5周)应继续用药10天,以防复发。 2.指(趾)甲感染:尽量剪尽患甲,将本品涂搽于患处,一日一次,患甲松动后(约需2-3周)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。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右。 3.念珠菌阴道炎;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(约5克)挤入阴道深处,必须连续用2周。月经期内也可用药。二次复发后再用仍然有效。
副作用 偶见过敏、水疱、烧灼感、充血、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。
禁忌 尚不明确。
注意事项 1.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(如口、鼻等)。 2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。 3.治疗念珠菌病,需避免密封包扎,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。 4.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、红肿等情况应停药,并将局部药物洗净,必要时向医师咨询。 5.用于妇科疾病时: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;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,防止重复感染。 6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7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8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9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10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相互作用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贮藏 密封。
有效期 24 月
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3625
生产企业 湖北科田药业有限公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