咳喘宁颗粒(商龙)

商品介绍

  • 商品名称咳喘宁颗粒
  • 品牌名称商龙
  • 通用名称咳喘宁颗粒
  • 生产厂家武汉双龙药业有限公司
  • 包装规格15gx6袋/盒
  •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4388

规格含量

  • 15gx6袋/盒

图文详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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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书

温馨提醒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
药品名称 咳喘宁颗粒
通用名称 咳喘宁颗粒
商品名/品牌 商龙
主要成份 麻黄、紫菀、百部、甘草、苦杏仁。
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或黄棕色颗粒;味甜而苦。
功效与作用 止咳化痰。用于伤风咳嗽。
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。一次15克,一日3次。
副作用 尚不明确。
禁忌 尚不明确。
注意事项 1.服药期间忌食辛辣、油腻食物。 2.本品适用于风寒咳嗽,其表现为咳嗽声重,气急,咽痒,咳痰稀薄色白,常伴鼻塞,流清涕,头痛,肢体酸痛,恶寒发热,无汗等表证,舌苔薄白,脉浮或浮紧。 3.支气管扩张、肺脓疡、肺心病、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4.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,应停止服用,去医院就诊。 5.服药期间,若患者出现高热,体温超过38.5℃,或是出现喘促气急者,或是咳嗽加重,痰量明显增多,或是痰由白转黄者应到医院就诊。 6.高血压、心脏病患者慎用,因方中含有麻黄成分。 7.长期服用,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。 8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9.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。 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11.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2.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其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贮藏 密封,干燥处保存。
有效期 24 月
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4388
生产企业 武汉双龙药业有限公司